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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4月 成都将开展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4月3日,成都市城管委召开全市城管系统“城市环境整治提升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宣布从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六整治六提升”。行动将围绕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目标,集中开展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全力开展“六整治” 有效改善城市面貌

  所谓“六整治”,具体说来,就是整治市容秩序、整治共享单车、整治洗车场(站)、整治扬尘污染、整治“有灯不亮”、整治“抛冒滴漏”。

  针对整治市容秩序,将整治各类违规占道(堆物、作业)行为,禁止座商越门经营、游商随意摆卖。加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清洁管理,启动一批立面清洗任务。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开展系列宣传教育,加大处罚力度,有效提升“门前三包”履约率。

  重点整治商场、写字楼、地铁站、公交站周边等重点区域扎堆停放,防控违规占道停放、“潮汐式”停放拥堵现象,加大散乱停放治理力度。加快推进实施“实名制”管理,落实共享单车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停放秩序。

  针对整治洗车场(站),将重点整治占用城镇道路、公共场所从事临时性机动车辆清洗保洁活动,以及机动车清洗场(站)周边车辆乱停放行为。严格查处机动车清洗场(站)占道作业、污水横溢、淤泥处置不规范等行为。

  加强“四大工地”扬尘污染源头整治,认真落实扬尘治理行业管理办法,开展“五查一冲洗”专项整治。强化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运渣车管理,加大违规排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车“三超一闯一乱”(超载、超限、超速、闯红灯、乱倾倒)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落实重污染天气各项扬尘治理应急措施,持续开展道路冲洗除尘“本色行动”。

  针对“有灯不亮”现象,将提升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精细化水平,扩大城市照明设施排查范围,高效率、严要求、细查巡,提高处置效率、及时修复率,确保城市照明设施特别是中小街道设施更完善、运行更高效,做到“有灯必亮”。

  高效推进“六提升” 助推公园城市建设

  《成都市集中开展城市环境整治提升月行动方案》提出的“六提升”,包括提升环卫管理水平、提升市政设施品质、提升广告招牌品质、提升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固废处置能力。

  具体来看,实施重点区域“深度保洁”,强化车行道机械化作业频次和效率,对道路隔离栏基座、果屑箱、水篦子周边和人行天桥等容易出现污染和清扫保洁不到位的区域,增加作业频次,提高快速保洁和白色垃圾捡拾效率。加大环卫收运设施“洁身美容”整治力度,确保环卫收运设施清爽整洁,“努力做到垃圾收运车辆像公交车一样干净。”

  针对提升市政设施品质,将加快推进中小街道黑化维护整治,完成中心城区10条街道整治任务。对局部道路及相关市政设施进行调整优化,力争完成5个拥堵路口的“短平快”改造。组织开展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城市道路精细化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市政道路破损不平和井盖响动、井周破损等问题。

  对于户外广告牌,将推进楼顶、封闭门窗、脏烂破损、到期广告等各类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清理工作。整治楼顶、伸出式、占道、脏破、缺笔、超大、超亮及窗式LED等违规招牌。同时,加强行道树和绿化带修枝整形、补植补种、提挡降土、冲洗除尘和清扫保洁,完善园林绿化日常维护管养机制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处置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落实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规定,坚持规范执法,严格管控露天烧烤,防止区域流转和反弹。大力整治锦江及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区域内的商铺违法向街面倾倒、排放污水及废弃物,以及违法倾倒餐厨垃圾等废弃物进入雨污水管网或者沟渠、河道等行为。

  针对固体废弃物,将协调完成长安垃圾填埋场扩能项目建设,按就近调配、兼顾属地、日产日清日处置原则,重新调配中心城区(“11+2”区域)生活垃圾进入市级卫生填埋场和环保发电厂的处置量,结束应急处置状态,恢复常态化处置,实现生活垃圾进厂(场)处置规范化管理。